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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2(25)



  我,鲁有才,又名露露,作为王荷楼小姐的贱狗,在单位或外面,囿于客观
条件限制或主人恩惠,未完全做到如在居室内一样,对此,露露感到歉意并感谢
主人的仁慈,并愿意做到如下各条:

  一、露露铭记,在单位和外面,无论自己在外人面前如何,无论主人对自己
如何对待,自己是主人的贱狗这不会改变,在主人面前,自己充其量只是条披着
人皮的贱狗。

  二、尽最大努力,避免在主人在场时候以人的形象出现,包括人的话语、声
音、面貌,打扮和举止。如果尽最大努力后仍难以避免,应保持谦卑,恭敬或礼
貌,并在事后向主人解释。

  三、不许擅自跟主人说话,若有事情需要告知或请示主人,应发出旺旺声或
短信,短信开头应称呼主人并自称露露或贱狗。若在主人在场时因公事需要对别
人说话,应极力避免让主人听到,若无法避免,则应及时提醒主人。 nwxs9.cc

  四、不许擅自跟主人见面,若需要见主人,应事先请示并得认可。若在主人
在场时候因公事需要见别人,应及时通知主人,若情况特殊无法避免,则不许朝
主人观看。偶然相遇时,应停下来低头示意,恭让主人先行,若有他人在场或其
他不方便场合,则须立即将眼光从主人身上移开,并尽量与主人保持足够距离。

  五、无论在任何时候和场合,只要接到主人的召唤,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主人
跟前或主人指定的地方。

  六、主人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露露办公室,露露应起立恭迎或作出与其卑贱
地位适应的其他表示,在无他人的情况下,应低头跪迎,听候主人命令。

  七、在外面包括单位里的穿着打扮由主人决定,无论任何情况,不得擅自变
更。

  八、主人有权对露露的办公室、衣服、打扮、物品、手机及其他一切进行检 内容来自nwxs10.cc
查或搜查,若主人认为不适宜的,主人可以没收、扣留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九、应努力避免或逐步减少跟他人的正常接触和交流,包括言语和见面,除
非以贱狗或家奴身份出现。不得跟单位女同事或其他女性调情,若是对方挑起,
应立即阻止或离开。

  十、在安全场合,除非条件不允许,应象贱狗一样表现,无条件服从主人的
指令,除非主人另有指令。

  十一、包括单位公事在内的任何事情均须向主人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决定。
公事紧急,来不及事先请示的,应及时报告主人并说明理由。

  十二、露露充分信任主人,相信主人会最大程度地保护她的爱犬免受损害,
因此即使露露不理解主人的指令,或者甚至认为难以接受,或者认为条件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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